最新通知

    最新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通知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重点项目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0-03-17 点击: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教育厅2010年设立“广东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重点项目”(下简称“重点项目”),重点支持高校所开展的、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中具有战略意义的,且具有优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前沿性创新研究,以及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科学与技术问题,对我省相关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关键性技术攻关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重点支持新材料、生物医药两个领域的5个研究专题,具体申报范围见申报指南。申报的项目应符合申报指南列出的研究专题和方向,对超出申报指南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2、申报的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科学、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基本具备主要研究条件(实验室和基本设备等),能针对关键性科学问题组织多学科科学家合作开展交叉综合研究,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鼓励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高校之间联合申报。
    关键性技术攻关研究类项目要求近期有可能取得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具有较好经济、社会效益、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性科研成果,为产业化提供技术成果。
    前沿性创新研究类项目要求近期能建立有关应用模型、在SCI源具有高影响因子的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能够获得国家、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资助。
    3、申报的项目要求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一支学术思想活跃、科研业绩优秀、团结协作、结构合理的科学研究队伍,可以保障足够时间投入项目工作。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具有正高职称。
      4、 已获得国家“973”、“863”计划以及国家和省科技项目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申请人如已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资助且未结题的,不得再申请新的项目。
      5、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20~50万元。
      6、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7、此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校本部可报新材料领域:5项, 生物医药领域:1项,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二、项目申报材料:
      1、初审时间:请申请人于3月25日前将电子版《广东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重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发送o_kyc@stu.edu.cn,由于时间紧,请务必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书,逾期一律不受理!
      2、定稿时间:通过评审的申请者务必于3月30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申请书》(A4双面打印)一式9份及电子版交科研处。

      联系人:黄静霞、朱长盛
      联系电话:82902813
      电子邮箱:o_kyc@stu.edu.cn

    附件:重点项目申请书.doc
              2010年广东高校科技创新重点项目申报指南.doc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
    邮箱:o_kyc@stu.edu.cn
    版权所有 汕头大学科研处